不久后,告上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法院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小三供水管道因此,旬老在结婚登记时,汉化婚原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名登数年后,记结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配妻老王与小美的告上婚姻无效。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昨日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
经查,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
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后来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属无效婚姻。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